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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青岛市探索“乡村公共资源+强村共富公司”模式

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8月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乡村振兴在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介绍深化拓展“莱西经验”,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的相关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宋晓介绍,近年来,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自身资源条件、经营能力,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党建统领乡村公共资源共享促村集体增收的指导意见》,探索“乡村公共资源+强村共富公司”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走出了一条公共资源利用高效、强村富民提质提速的“青岛路径”。

具体来说,全市开展了集体经济发展“五大行动”:

党建统领乡村公共资源共享行动。针对乡村公共资源长期闲置或低效利用等问题,以“清理、回收、管理、使用”为主线,摸清资源底数、集中综合整治、加强长效管护、全面盘活共享。通过共享行动,全市已清查回收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资源6.1万余亩,规范问题合同4.7万余个。

强村共富公司试点。强村共富公司是由党组织主导成立、国有或集体独资、全资或控股,以推动强村富民、实现共同富裕为使命担当的企业法人。我们健全强村共富公司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着力发挥好强村共富公司在吸引资金、统筹资源、对接市场、促进共富等方面的优势,围绕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经营质量、激活发展潜能等方面开展试点。目前,区市、镇、村三级党组织主导成立488个公有制成分占主体的强村共富公司,累计带动村集体增收3.2亿元。

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增收行动。结合全省实施的“万村共富”行动,创新集体经济抱团发展路径,在全市经济相对薄弱村数量较多的镇(街道),通过入股联合、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村庄联合抱团发展,发展20个抱团联合发展项目。

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升级扩面行动。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化运营+市场化配置”的构建思路,争创全国整市试点,健全完善从市到村四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促进乡村资源盘活利用,助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3852笔,交易额5.93亿元。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紧盯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等关键环节,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累计培育创建80个“阳光三资·清廉村社”市级示范村,提质增效、示范引管双管齐下,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夯实集体经济发展根基。

下一步,青岛市将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推动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于倢

责任编辑: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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