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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施四大攻坚行动 破解物业管理领域长期顽疾问题

5月12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震介绍了“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基本情况和重点任务内容。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青岛市城管委今年将在青岛市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探索建立老旧小区长效治理兜底保障、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物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等,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监管、市场自律、社会参与、多重保障”五位一体、良性互动的物业管理服务发展新格局,让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

发布会现场

四大领域持续攻坚 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设施环境完善攻坚行动方面。补齐消防设施设备短板,将组织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对住宅小区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青岛市住宅小区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的基本情况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的设施缺失、破损和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组织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在年内完成整改。同时,对住宅小区开展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和应急通道打通工程,大力整治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问题,提升住宅小区安全系数和环境品质。

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对住宅小区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卫生死角等问题,全面清理整治;及时修剪、清理死树枯枝,进行缺株补植,严肃查处破坏绿地、树木等行为,加强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全面落实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撤桶并点和桶点改造工作;建立装修垃圾清运机制,指定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提高及时清运率,净化小区环境。

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提升方面。加大物业服务公开力度。全面落实“三会”(业主恳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联席会)“三公开”(公开物业服务标准和价格、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收益信息)制度,建立健全“三公告”(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履约情况、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情况和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三清单”(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清单、业主委员会权责清单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考核评价清单)制度,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水平。

健全物业收费机制。科学界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普通住宅标准,合理调整服务等级对应收费标准区间,完善市级物业服务收费办法。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提供物业服务收费评估服务,促进形成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

健全物业服务兜底保障机制。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筹措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事项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置条件。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大型物业企业积极拓展物业服务、房屋维修等业务,成立房屋应急维修机构,承接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服务。

建立物业服务综合评价机制。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建立物业服务评估制度,形成多维度物业服务评价机制。创新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健全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将监管主体由侧重企业向同时侧重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转变,强化信用评价在招投标、项目评优、企业项目经理选聘等环节的应用。

业主委员会能力建设攻坚行动方面。重点提升业主委员会建设水平。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行为,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推行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按照业主大会决策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逐步提高住宅小区业主自治能力和水平。健全业主共有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加快破解业主委员会开立银行账户资质认证难、资金使用监管难等问题。落实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督促街道办事处树立兜底意识,组织指导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各方问题和事项。

物业管理机制理顺攻坚行动方面。理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用好各级物业管理联席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物业管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物业管理监管效能。健全物业投诉处置机制,结合12345来电、来信,青诉即办等信访渠道问题线索,深入开展执法工作进小区活动,通过研究建立执法联动等机制,组织综合执法、应急管理、消防、环保等执法部门发挥合力、联防联控,确保居民身边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减少群众投诉。

四大举措聚焦物业服务 全面助力攻坚行动

一是通过健全党建引领机制,严格落实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引领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的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工程,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市级层面由市城管办牵头负责青岛市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的指挥调度和定期督查,结合物业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进行动开展,并对各区(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考核通报。

三是加强科技保障,深化“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建立以物业管理项目为单元的数据库,对土地和房屋数据、设备和设施数据、业主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数据等进行归集整理,为高效办理物业相关业务提供数据支持。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民法典》《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宣教力度,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大力引导业主依法、主动守约,有序参与自治管理,营造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黄元晖

责任编辑:崔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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