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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物业及时报告 防控违建发生

近日,即墨区温泉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接到天泰蓝山小区物业服务人报告,在小区门前拦停了一辆疑似装载了违法建设施工材料的运输车辆。即墨区温泉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发现确有业主意图开展违法建设。经执法人员批评教育,该业主知道自己将要实施的行为违反规划法,表示不再进行建设,成功防控了一起违建的发生。



根据《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建立物业服务区域建设施工、装修改造等事项登记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建设施工、装修改造活动的日常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法建设,并向查处机关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对已被查处的违法建设,物业服务人应当拒绝违法建设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原料材料进入物业服务区域,配合查处机关的查处工作。

下一步,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做好《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将违法建设巡查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让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共同参与违建的巡查、劝阻、制止工作。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李倚慰 实习记者 毛梓轩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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