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青岛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山东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健全政策体系、强化社工服务、加大激励保障等举措,扎实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取得创新发展,在助力和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勇于担当、积极行动,在扶老救困、困境儿童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帮扶等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做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顶层设计,社会工作制度框架不断完善。青岛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率先制定有关农村社会工作的标准化文件《青岛市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各区(市)在人才激励、社区治理、脱贫攻坚等领域制定专项政策,搭建起市、区(市)两级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救助机构儿童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其中市南区民政局、市儿童福利院等8个单位荣获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区(市)和单位称号。
加强人才培养,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在全国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青岛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先后评选表彰5届和谐使者,并纳入青岛市拔尖人才管理体系。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培训及学历教育,与青岛大学联合共建,成立青岛社会工作学院,全面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目前,全市共拥有国家、省、市级领军人才、和谐使者等192人,累计持证人才达10909人,在全省率先突破万人大关。齐鲁和谐使者入选人数、高级社工师获评人数,均位居全省首列。全市全面建立社区持证人员津补贴制度和奖励机制,实施基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1+N”工程,在全国率先实现民政事业单位社工岗位开发设置全覆盖。
推进平台建设,社工站为民服务成效显著。青岛市连续两年将社工站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纳入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务清单,列入“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青岛市镇街社会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镇街主抓、社会参与”的镇街社工站运行管理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和组织领导机制。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覆盖、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在全国率先探索“三级社会工作支持中心”平台建设,探索出一条社会工作助力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的新路径。目前,共建设镇街社工站138个,实现了全市镇街全覆盖,开展实施独居老人、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人群需求评估、社区治理赋能等项目,为民服务成效显著,打造出“泊心归里”“萤火计划”“小城同心”等本土特色社工站服务品牌。“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社工站建设观摩活动,连续两年受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2022年,青岛市入选全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助力计划试点,推动社工站走向专业化、规范化之路。
与此同时,青岛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联合财政、税务、审批、公安、人民银行等多部门,率先在全国建立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机制,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微尘阳光少年”等2个项目和楷模进入全国评审范围,建安集团等5个单位和个人荣获全国慈善会系统 “慈善人物”和“爱心企业”。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引导志愿服务力量下沉镇(街道)、社区(村),在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建立了3512个志愿服务站点,全市注册志愿者达17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7.8%,志愿时长为1930万小时。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封满楼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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