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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经纪人冒充女主播陪聊诈骗81万元 胶州法院:43名被告人被判刑罚并处罚金

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男经纪人冒充女主播实施诈骗,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两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上千人的充值打赏金额共计811452元。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以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姜某某等4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至拘役不等刑罚,并处罚金175.8万元。

庭审现场

据了解,2019年,姜某某成立南昌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大象娱乐直播平台对接,组织公司员工实施诈骗活动。他们通过在抖音、陌陌、火山等视频播放平台,播放美女主播跳舞等视频,引诱男性用户添加美女主播微信。事实上,与男性用户添加微信好友进行聊天的并不是视频中的“主播小姐姐”,而是一群“抠脚大汉”。“她”们首先通过叙述童年不幸、感情波折、生活艰辛等卖惨行为打“感情牌”博取男性用户的同情心和保护欲,进而通过沟通交流了解男性用户的生活经历、工作情况、经济状况等,佯装与男性用户产生感情、谈恋爱,同时为男性用户量身定制符合其认知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的诈骗“套餐”。然后,诱骗其登录注册大象直播娱乐平台,营造“榜一大哥”身份,编造虚假PK等方式,通过技术手段让“托儿”以超低成本刷高额礼物来激起男性用户的胜负欲,引诱男性用户充值、刷礼物博取“主播小姐姐”欢心的形式来骗取财产。

宣判现场

涉案公司采取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管理有序的集团化运营模式,周某作为公司总监,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培训;陈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行政人员,负责统计和发放公司员工的工资和提成,为公司招聘组长、经纪人、主播等;凌某等作为组长、运营,负责组织本组经纪人和主播具体实施诈骗;龙某等作为经纪人,负责在抖音等平台寻找男性用户,冒充主播的身份添加男性用户微信进行聊天,利用谈感情、争取支持等方式取得男性用户信任,发送链接将男性用户引进直播间;王某等作为主播,负责在直播间内直播并与组长、运营沟通话术,由组长、运营操控直播PK,骗取男性用户充值并在直播间购买虚拟礼物打赏、消费。后姜某某、周某、陈某、凌某、龙某、王某等43名嫌疑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在此,胶州法院提醒广大互联网用户,要理性使用娱乐直播平台,提高识别能力,尤其是警惕虚拟网络中的“甜蜜”陷阱,对直播中以各种理由要求打赏、刷单、充值的,切勿轻易相信。如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下一步,胶州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新型涉众网络犯罪,从严从快处理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切实维护网络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张海杰 臧剑 通讯员 郭倩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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