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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化解不良债务36亿元!青岛城阳法院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11月9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城阳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城阳法院破产审判十周年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3年以来,城阳法院受理各类破产清算案件23件,审结22件,通过破产程序,化解不良债务36亿余元,释放闲置土地资源1363亩,安置职工500余人,为城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创新破产审判机制

强化府院联动,成立由城阳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城阳区帮扶困难企业领导小组”,支持法院解决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破产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创新实质合并破产机制,按照集团诉讼模式,采取公开听证方式,依职权裁定青岛某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某家纺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统一清偿债务,实现混同企业公平清偿与平稳过渡。发挥“预立案”“预重整”“预清算”制度功能,青岛某公司向城阳法院提出强制清算申请后,法院建议双方在法官的指导下,参照强制清算程序,采取“预清算”方式解决双方矛盾纠纷。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双方股东握手言和并签署框架协议,就双方及关联公司之间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和抵消,双方一致同意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可为当事人节省清算费用300余万元。

城阳法院制订《关于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转破产案件的启动条件、材料移送、立案登记、破产审查、程序停止等方面进行规范。依据该规定,城阳法院对涉及多起执行案件的某文化体育用品公司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系青岛市首起执行转破产案件,职工债权清偿率达到100%,普通债权清偿率近22.9%,为全省执行转破产案件审理进行了有益探索。

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青岛某发展有限公司系青岛某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三级子公司。2014年,该公司因经营出现问题而停业。2019年,该公司以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城阳法院申请破产。城阳法院通过重整引进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人,使债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使“僵尸企业”彻底摆脱经营困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城阳法院将继续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当好“企业医生”,为科学配置生产要素、净化优化市场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史潇濛

责任编辑:李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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