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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跨省法律援助案件“一日办结”

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畅通绿色维权通道,仅用一天时间就办结一起农民工跨省法律援助案件,有力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李沧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近日,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称农民工喻某因与青岛某公司工伤纠纷一案在当地申请法律援助,遵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喻某胜诉。青岛某公司不服该裁决,在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驳回喻某诉讼请求。当事人因疫情原因不能跨省流动,无法到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能想办法帮助喻某。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对本案进行了研究,并与新蒲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协商一致后决定特事特办,将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给新蒲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由当地工作人员打印并指导当事人填写,并在工作人员见证下签名捺印,书面材料由新蒲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寄回。几天后,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新蒲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寄来的材料,经审批后立即安排山东海剑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丹卉承办此案。

罗丹卉律师接到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当天下午通过电话与喻某沟通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仔细研究了案卷材料,发现遵义市劳动仲裁裁决书系终局裁决,青岛某公司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只能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不能向李沧法院提起诉讼。罗丹卉律师因下午另有案件开庭,只能晚上加班整理案件材料,次日一早便与李沧法院主审法官当面沟通,说明本案的相关情况及裁定驳回公司起诉的法律依据。当天下午2时,罗丹卉律师收到了一份民事裁定书,李沧法院采纳了罗丹卉律师的意见,驳回了青岛某公司的起诉。随即,罗丹卉律师通过微信将该民事裁定书发送给喻某,喻某收到裁定后,对罗丹卉律师的辛勤付出表示由衷地感谢,同时对高效快捷的“李沧司法速度”表示十分满意。

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优化便民举措中传递法律温度,在提升办案效率上展现援助速度,仅用一天时间就办结这起农民工跨省法律援助案件,用暖心高效的服务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展现了法律援助“牵手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政府形象。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蒋世龙 通讯员  李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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