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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电子税务局上线个人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电子税务备案功能

近日,为便利个人服务贸易对外付汇税务备案,青岛市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个人对外付汇功能。个人只需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报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持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短信,前往相关银行网点办理支付业务,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2021年第1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第40号公告)相关规定,境内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外汇资金,应向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对同一笔合同需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时办理税务备案。其中外汇资金包括境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以及境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日前,青岛税务部门已严格按照《电子税务局规范(2020年版)》相关要求,支持境内个人(已实名认证并注册过电子税务局用户)通过电子税务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功能自行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等相关资料办理备案。

据青岛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功能上线后,解决了个人一次或多次到大厅提报资料,获取加盖公章的税务备案表问题,实现了税务备案全流程电子化,降低了纳税人的时间成本,提升了个人办税的网版体验。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辛小丽 通讯员 李迪 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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