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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青岛市办结率已近99%

日前,青岛市公开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021年5月13日至6月2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青岛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2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截至2022年7月,已完成整改44个,正在推进整改9个;督察组交办的2975件信访件已办结2942件,正在办理33件。

青岛市委、市政府针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清单化调度、督导督战、整改销号等多项制度,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对进展不理想的及时提醒、督办。坚持精准问责,对督察组移交的4个责任追究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持续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实施方案,建立“1+146+6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创新实施支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政策。优化能源结构,淘汰低效燃煤机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清洁运输占比,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化肥农药施用总量连续5年负增长。

坚持多元统筹共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统筹谋划推进“双碳”工作。制定实施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攻坚“30条”措施,强化工业、城市扬尘、机动车船、燃煤、有机废气等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推进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雨污分流管网排查整治等16项综合性措施,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强化海湾治理,开展入海排污口(排口)整治,规范海域使用管理,灵山湾获全省“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评审第一名。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重点,扎实做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完成564个建设用地地块调查评审,持续开展净土保卫战。

严守自然生态安全底线,强化生态环保执法监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边界,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管,不断完善“规范、公正、公开、高效”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

坚持环保为民,治理影响群众生活的其他环境问题。加强噪声防治,完善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城区禁鸣管理,在交通干道沿线噪声敏感点建设隔声设施;及时妥善处置餐饮业油烟、汽修厂和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等异味扰民问题;生活垃圾储存、收集、转运全程规范操作,避免污染扰民。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督导落实和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持续传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压力,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聚焦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倒排工期,充分发挥督战、清单化调度作用,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对问题咬住不放、一盯到底,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严格销号管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不折不扣完成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推动青岛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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