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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法院诉前化解一起施工合同纠纷 为当事人省了4万元鉴定费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依托与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建立的诉调联动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委托调解,诉前成功化解了原告袁某与被告许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节省4万元的鉴定费用,当事人向城阳法院赠送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锦旗。

据了解,2020年9月20日,袁某与许某签订了一份《土建劳务承包合同》,约定由许某为袁某承包建设某工业园的工程。后袁某主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起诉许某索赔因工程质量问题给其造成的损失。

因双方当事人争议大、矛盾深,案件首次调解失败。袁某申请对涉案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办案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工程总体完工情况尚可,但确实存在房顶漏雨、墙壁渗水、地面和墙壁有裂缝等问题。办案法官依据袁某的申请委托司法鉴定,并告知双方当事人本案工程并非存在严重的主体质量问题,建议双方当事人考虑自行评估维修花费,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既节约了鉴定成本和时间,也省了工程款案件中的执行程序,一次性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再次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再次委托调解后,办案法官将证据交换笔录、现场勘查的情况、已生效的工程款判决内容等事项,与城阳住建局特邀调解员做了详细交接,调解员熟悉建设工程领域专业知识,办案法官对案件涉及的专业法律问题进行指导。通过多轮调解,特邀调解员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经法官、调解员多方协调,原告袁某撤回鉴定申请,为当事人节省了4万元的鉴定费用。经过4个月的调解,袁某、许某握手言和。

建设工程类案件专业性强,当事人矛盾积压时间长,往往需要司法鉴定,导致审判周期长,调解难度大。为破解该类案件的调解难题,城阳法院积极与城阳住建局沟通协调,于今年5月1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住房和城市建设行业经济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案是该《意见》实施以来,城阳法院、城阳住建局共同探索针对建设工程类案件诉前调解的成功尝试,双方将继续加强合作,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史潇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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