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精执团队妥善执结涉民生群体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王某等7名农民工与被执行人青岛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已生效的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被执行人青岛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王某等7名农民工首期应付工资共计10余万元。本案是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涉民生群体性案件,办案法官郑聃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并邀请多名申请执行人代表到法院,期间,申请执行人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办案人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名下多辆运输车辆进行查封。
考虑到查封车辆的定位可能遇到困难及定位车辆后进行评估拍卖等处置工作周期较长,且存在流拍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办案人将被执行人青岛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依法传唤到法院进行协商,要求被执行人尽早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办案人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根据协议在今年7月底将案款交到法院账户,并承诺按时履行协议,如发生违反和解协议的情形,愿意配合法院处置查封车辆。目前,被执行人已交纳全部案款,相关7起执行案件案款发放完毕,并顺利结案。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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