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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发布2021年青岛金融审判白皮书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结案数创近五年新高

6月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青岛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发布2021年青岛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中与金融业和金融审判密切相关的重要新规及审判实践,提示投融资双方防范风险,进一步优化金融法治环境。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2021年,青岛两级法院审结金融案件38890件,较2020年增长15.7%,诉讼标的总额349.18亿元,较2020年增长27.5%。其中,青岛中院审结1840件,诉讼标的总额138.4亿元。案件数量和标的总额均呈增长态势。从案件类型看,仍以金融借款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为主,两类案件占全年金融案件结案数量的68.64%和标的总额的89.78%。此外,信用卡纠纷和保险纠纷案件数量较多,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结案数创近五年新高。受票据违约风险加大影响,票据纠纷案件大幅上升。融资租赁纠纷等其他案件数量及标的额较平稳。

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金融借贷类案件和保险类案件保持高位运行。资本市场运行日趋规范,证券类案件复杂多样。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新型疑难法律问题频现,表现为新兴金融机构案件增多、互联网金融案件增多、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的线上融资贷款等新型借款案件给审判工作带来新挑战。

白皮书根据民法典施行以来青岛法院金融审判实践,围绕“民法典时间效力的适用规则”“保理合同”“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履行标准认定”“共同担保人之间内部追偿权的认定”“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的法律后果”“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类似承诺文件的性质认定”七方面,对民法典和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关于金融业和金融审判的重要新规进行汇总和提示。

就如何防范金融担保风险,白皮书提出四个建议:一是金融机构及时学习掌握民法典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新规、完善风控体系;二是中小企业诚信经营、切勿虚构应收账款;三是债权人严格审查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程序;四是债权人明确保证合同内容、积极主张权利。青岛中院希望通过发布金融担保法律风险防控建议,为相关行业和广大市场主体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对投融资主体风险防控发出预警,促进青岛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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