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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储藏室转让合同无效拒不腾让 市南法院6小时强制腾迁一处房产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南区委关于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部署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蓝色风暴”春雷执行行动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3月29日,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肖文团队前往辖区东海西路,成功强制腾迁一处涉案房产。

执行干警强制腾迁涉案房产现场

据了解,该案源于一起侵权纠纷。某物业公司与左某签订了一份转让合同,约定该物业公司将某处楼顶储藏室转让给左某。后左某对楼顶储藏室、电梯机房及顶层平台进行了改造,并经楼下房屋接入了水电、暖气等管道设施,且长期居住于此。张某购置该楼下房产发现上述情况后,诉至市南法院。市南法院一审判决:该物业公司与左某的转让合同无效,左某腾让电梯机房及顶层平台,并拆除相关设施。

判决生效后,被告左某未履行判决义务,张某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随后,市南法院执行局肖文团队多次联系左某,要求其主动搬离涉案房产,但左某对此置之不理,拒不配合入户勘查。为保证强制腾迁工作万无一失,肖文团队前往相关部门调取大楼顶层布局图详细了解大楼顶层构造,并实地走访社区调研大楼具体情况,最终确定了“告知、公证、清理、腾迁”的执行方案。3月29日,市南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2人,调度6辆搬运货车,历时6小时,最终顺利腾迁了该涉案房屋。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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