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2022年1月20日,海关总署部署在北京、天津、上海、青岛等10个试点城市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并赋予青岛与韩国日本率先探索开展跨境贸易相关单证信息共享合作的改革任务。这是青岛市首次纳入全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试点,承接便利化举措先行先试任务。青岛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闻令而动,聚焦上级部署要求,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迅速组织力量集中开展调研,在摸清实情的情况下,制定了5个方面30项措施,把制度刚性和创新示范的标尺立起来,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民之所需,政之所向。为确保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务实管用,口岸、海关等部门密切协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聚焦市场主体关切,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与港口、物流、代理、外贸等三十余家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确保出台的政策“精准、有效”,着力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努力用政府的“服务指数”换来企业的“发展指数”。
一是聚焦“改革事项”定措施。全面梳理《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海关总署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和海关总署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试点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先进口岸经验做法,提出26项任务要求,口岸、海关、海事、交通、市场监管、税务、外汇等部门对号认领,坚持整体推进理念,构建常态化协同机制,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将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全部纳入任务体系。
二是聚焦“重大任务”定措施。牢牢把握新阶段带来的新机遇,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青岛自贸片区、上合示范区和RCEP协定实施等战略,挖掘新挑战蕴含的新潜力,研究出台了支持自贸片区创新探索跨境卡车航班业务、“冷链预约”“跨区全时查验”、复制推广海铁直运监管、支持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到境外等新模式,对标一流、锐意创新,持续打造青岛口岸营商环境新优势,推动青岛高质量发展。
三是聚焦“有效需求”定措施。在走访企业期间,秉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企业提出的可行意见建议认真吸收,更好地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推出了口岸通关状态查询全程可视化,场站运抵、调箱、装载等作业信息实时推送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企业对通关物流状态的预期;实施政策精准滴灌工程,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精准纾困机制,推动通关疑难问题前置解决;着眼降低跨境物流成本,利用普惠性金融政策,为中小微外贸企业和口岸物流企业提供海运费贴息产品和港航物流约价服务,切实缓解企业供应链压力。
四是聚焦“数字治理”定措施。着眼深化“三智”口岸建设,积极承接口岸信息化国际交流合作试点改革任务,推动跨境贸易相关单证与境外互联互通合作,打造更加便利化、智能化、国际化的跨境贸易信息共享合作平台。持续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大区块链技术应用、提升口岸智能化监管水平等举措的推出,进一步扩大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提升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清晰、可预期的办事体验。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青岛形象”。近年来,青岛市持续推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设,荣获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跨境贸易标杆城市、2021年十大海运口岸营商环境测评最优等次。2022年是青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作风能力提升年”,青岛口岸将重整旗鼓再出发,强化口岸营商环境创新,全力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为全国跨境贸易便利化建设树立“青岛样板”,提供“青岛经验。”
配置在青岛港码头的海关先期机检设备
2022年青岛市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措施
一、深化口岸全链条业务改革
1.完善通关申报模式。支持企业自主选择申报,进一步完善“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尊重企业意愿,结合港口运营和货物情况,进一步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
2.优化提升查验服务。深入推进“智慧查验”,推动实施“无陪同查验”“冷链预约”“跨区全时查验”等新模式。开展“先期机检、码头直提”模式改革,实施顺势机检查验,实现无感快速通关。依托“单一窗口”实施查验信息推送和调箱到位信息反馈,引导企业用好“单一窗口”查验预约服务。运用“单一窗口”预约联合登临检查等功能,实现通关和物流操作快速衔接,提升进出口货物提离速度。
3.深入实施“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加大政策宣传,便利企业用好“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对经认定非主观原因造成的申报差错和企业主动披露的违规行为,不予记录报关差错或依法减轻、免于处罚。
4.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供多元化税收担保方式,进一步推广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自报自缴、预裁定等便利措施。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实现一份担保可同时在全国海关用于多项税款担保业务。实现船舶吨税缴纳证明自助打印。
5.提高出口退税便利度。持续优化退税办理流程,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报送资料,推行备案单证无纸化,确保正常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
6.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进口巴氏杀菌乳检验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检查放行+风险监测”的检验监管模式;对出口水果、种苗花卉试点“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快速放行+官方检测合格出具证书”模式。在符合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对用于展览展示的预包装进口食品样品,免于抽样检测;进口备案用的化妆品样品、企业研发用的非试用化妆品样品、非试用或者非销售用的展览展示化妆品,可免于提供进口特殊化妆品产品注册证或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免于进口检验。
7.支持海外仓发展。建立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模式)出口退税沟通联系机制,优化海外仓布局和完善功能,打造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境外支点。持续加大省级公共海外仓主体培育力度,参照省级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8.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措施。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流程,减少退货环节。支持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到境外,确保出口跨境电商“出得去、退得回、通得快”。
二、规范口岸收费
9.完善口岸服务收费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强化动态更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积极引导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增强口岸收费的透明度、可比性。鼓励口岸企业提供“一站式”收缴费服务,推广“一站式阳光价格”服务模式。
10.规范口岸收费行为。紧盯政府定价类收费优惠政策,对新价格政策关口前移式监管,通过定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价格政策提醒告诫。督促口岸经营单位进一步清理精简收费项目,引导船公司规范调整海运收费结构,督导落实集装箱场站洗箱、修箱、验箱服务规则。对有限竞争性经营的口岸服务,引入招标制度,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11.开展口岸收费巡查检查。关注价格违法类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秩序。
三、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
12.开展跨境贸易相关单证信息国际交流合作。按照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改革试点要求,推动与韩国、日本跨境贸易相关单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联网核查,改革相关单证信息传输监管模式。构建检验检测认证国际合作和互通互认机制,推动“检测前置、结果互认、一路畅行”。
13.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将引航申报纳入“单一窗口”办理,实现国际船舶进境申报信息“一次申报”、信息共享。持续推进“青岛专区”建设,完善政策解读、服务评价、问题反馈等功能。推广应用“单一窗口”进出口危险货物申报系统,开展危险货物申报信息与货物进出口申报信息智能比对,全面实现危险货物不见面和无纸化申报、审批及结果实时反馈。
14.加大区块链技术应用。加快港航区块链电子放货平台应用,推广电放提单和海上货运单货物电子放货比例,实现两类电放货物的平均进口业务办理时间由2天缩短至4小时以内。推广基于区块链技术的GSBN项目应用,全面提升海运电子提单应用率。
15.加快多式联运发展。优化提升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实现青岛港海铁联运“一单制”货物在途实时追踪。加快打造“智慧海铁”,推动船公司在内陆港设立空箱分拨中心,推进“海铁直入”新模式落地。实施进口矿产品“船(集)铁直转”模式,吸引沿黄流域、“一带一路”沿线货物在青岛接卸中转。加快构建陆空联运服务体系,建立快捷高效运输网络,发展卡车航班业务。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开展中韩陆海多式联运,探索跨境卡车航班业务,畅通中韩海上高速公路。
16.深化通关流程可视化查询。口岸查验单位向进出口企业、场站推送各环节通关状态信息,实现海关、海事等部门口岸通关状态查询和通关流程全程可视化。口岸场站将运抵、调箱、装载等作业信息推送给企业,实现作业系统可视化查询。
17.提升口岸智能化水平。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开展智能审图算法分类试点,逐步扩大智能审图商品范围。推广移动查验单兵集成知识产权商标智能识别应用。依托胶东机场智能化网络系统,实现场外报关信息、场内理货信息和海关查管信息精准对碰,打造智能化集中查验的“智慧空港”货运监管体系。打造港口AI技术智能识别的智能闸口,建设集装箱智能理货系统。
四、优化口岸综合服务
18.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场站、货代、报关、物流等行业完善服务规则,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口岸服务行业良性发展。优化港口口岸功能布局,细化前湾港区集装箱堆场功能,划区域开展货物集装箱堆存与修、洗集装箱工作。
19.公开作业时限及流程。持续规范海运口岸作业时限公开公示,在机场、铁路场站等公开公示调货、移位、装卸等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公开集装箱存箱、用箱信息,实现预约提箱、电子化放箱和精准提箱。
20.提升港口引航效率。大力实施“套泊热接”“低能见度集装箱班轮通航效率提升”“深水航槽直靠”等引航新模式,深化“推近一海里,服务到船边”等引航服务,缩短船舶靠离泊时间,实现船舶通航效率与码头装卸效率的高效匹配。
21.推行船舶登记事权下放和“不停航办证”机制。实施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极简审批”新模式,推行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运行“先行检验、检证分离”船舶检验新模式和“容缺预审、并联办理”船舶登记新模式,提高船舶检验、登记办证效率。
22.试点船载液货“货港海”智能选船机制。整合货主、码头、船舶及海事监管信息,建设运行智能选船信息平台,在董家口港口岸试点运行船载液货“货港海”智能选船机制,发挥海事监管信息引领作用,提升液货船舶航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码头作业效率。
23.加强企业信用培育和海关认证企业服务力度。加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宣传培训,帮助引导更多企业申请并成为高级认证企业,享受相关便利。优化企业协调员机制,扩大宣传受惠范围,建立更加紧密的关企合作关系。
24.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龙腾行动202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打击进出口货物侵权违法行为,服务自主创新,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贸易秩序。
25.完善企业意见反馈和协调解决机制。加强12360海关热线建设,完善工单办理、答复、回访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服务方式。提升“1010-0532”“青港热线”运营水平,提供集港口现场、市场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口岸系统问题反馈办理机制,协调帮助企业减损失、降成本。
26.降低跨境贸易物流成本。联合青岛易链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利用普惠性金融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和口岸物流企业提供海运费贴息产品和港航物流约价服务,切实缓解企业供应链压力。
27.实施政策精准滴灌工程。广泛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痛点难点堵点,精准挖掘企业政策需求。抢抓RCEP协定实施机遇,组建口岸政策专家库,深入一线企业精准做好政策培训。支持青岛自贸企业促进发展中心、青岛市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等对接口岸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直达、合规诊断、税收筹划、精准纾困机制,提升企业用惠享惠水平,降低贸易合规风险,推动通关疑难问题前置解决。
28.健全完善通关便利化评价体系。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借鉴国际相关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青岛口岸通关便利化评价机制,促进口岸营商环境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发挥口岸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五、加强区域通关合作
29.加强黄河流域关际合作。健全“11+1”关际一体协同机制,推动跨关区业务协同治理和发展。复制推广海铁直运监管模式,推动港口功能向沿黄流域延伸,助力青岛打造黄河流域最佳出海口。
30.实施山东半岛港口群一体化监管。推广优化“水水中转”智能监管模式,突出青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提升山东半岛海运整体物流效率,助力港口业务发展,服务外贸企业进出口。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李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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