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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培训

为做好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基层市场监管所联合辖区教育部门,自2月9日起,分片开展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分管副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以及校外供餐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2600余人参加。

此次培训从2月9日至15日,利用春季开学前一周时间,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学习《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规范和相关知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自2022年1月29日起施行。《办法》规定,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或园长,下同)负责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按照“学校具体管理,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要求,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教育部门管理责任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实行学校每周自查,市场监管部门季度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简称“四查”制度。《办法》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进行了细化,使日常检查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具可操作性。

2022年1月26日,山东省食药安办等四部门联合转发了《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各项制度,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要对校长、副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落实原料把控、加工操作、人员卫生、环境清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方面要求,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对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要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和检测,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出现亮牌情形。

通过开学前的集中培训,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操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姜喆 实习记者 管益珺 通讯员 杨振峰 黄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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