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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法院快执拖欠工资案 15名农民工安“薪”过年

“感谢黄岛法院为我们讨回血汗钱,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1月29日上午,张某等三名职工代表及代理律师来到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案款发放手续后踏上了回家过年的路程。

据了解,2020年3月,张某等15名农民工来到黄岛区投奔老乡开办的青岛某公司打工。起初,该公司尚能保证工资正常发放,但到下半年,由于公司经营及资金周转不畅等原因,开始拖延务工人员的工资。工资连续数月不能正常发放,引起张某等人的不满。

2021年4月,讨薪不成的10余名职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求助。黄岛区劳动仲裁调解书确认:该公司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7万余元,应于2021年6月15日前支付。因该公司未按仲裁调解书履行,15名农民工遂向黄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直未露面。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经营地调查发现,该公司除了用集装箱建成的办公场所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该公司财务人员主动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并表示该公司资金困难,没有一次性付款能力,许诺尽快想办法筹集资金分期付清。

元旦过后,眼看春节临近,被执行人该公司仍分文未付,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也失去联系,15名农民工急在心上,愁在脸上,迫切期待拿到工资回家过年,部分人员已返乡,留下几名同乡在当地等待执行结果。为及时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黄岛法院将该批案件作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充分发挥社会联动机制多渠道收集被执行人该公司财产线索,终于查实其在董家口某公司有一笔合同款项,并当即采取措施予以冻结。

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协助单位协调,讲明利害关系及法律规定,被执行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得到消息后也积极配合督促付款。1月28日,首笔工资款20万元到账后,黄岛法院第一时间向15名农民工发放工资,剩余部分款项春节后付清。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陈兆甫  刘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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