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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检察院为企业送上法治“大礼包” 多角度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结合“青岛企业家日”活动,李沧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结合最高检部署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邀请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李沧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相关职能单位以及部分律所代表共同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商议建立李沧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业人员名录库等相关事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送上法治“大礼包”。

这是李沧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一个生动镜头。“对检察机关而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涉及检察监督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细节,不仅利于促进涉案企业合规经营,而且利于在更广层面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李沧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廷祥表示。

李沧区检察院创新建立的“涉民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办案新机制”前期已入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该院在创新建立办理企业涉税案件新机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三个新建制度、三个专项行动,推动实现新时期检察机关办理企业涉税案件三个效果相统一。

李沧区检察院还围绕“保企业”,会同司法机关建立涉税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办案新制度。主要针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因案羁押后带来的负面效应,通过对犯罪事实、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的综合评价,将案件区别对待、分类处理,以此鼓励涉案企业负责人认罪伏法、恢复经营;围绕“保税收”,牵头税务机关建立涉案税款多税种全追缴新制度,主要解决多发、高发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仅追缴增值税,不涵盖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其他税种的税款追缴漏洞问题,由检察机关联合税务机关加大税款追缴力度,同时扩大税款追缴种类,确保涉案税款应收尽收;围绕“保公正”,牵头税务机关建立企业涉税案件刑行衔接新制度。主要针对不起诉案件可能出现的涉案企业逃避行政处罚问题,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在检察环节给税务机关开辟税务稽查专门通道,确保行政罚款及时收缴、营商环境公平公正。

在创新完善制度机制的同时,李沧区检察院还采取三个专项行动,紧盯各个办案环节,强化检察监督,多角度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如,开展涉税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着力纠正公安机关对涉税案件该立案而未立案、该撤案而未撤案的实际问题,并加大清理涉税案件“挂案”力度;开展涉税案件捕诉审查专项行动, 适应新时期涉税案件犯罪形势变化,对少数恶劣偷税漏税案件从严打击,同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开展涉税案件轻缓量刑专项行动,对于涉案数额较大、但能主动认罪认罚并及时补缴税款的案件,依法向法院提出宽缓量刑建议。截至目前,该院针对涉税案件向法院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率以及法院采纳率均为100%。

李沧区检察院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新机制建立以来,共避免70余家企业因案关停、近千名员工因案失业,挽回税款损失2000余万元。据悉,下一步工作中,李沧检察院将结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发挥现有优势,优化完善制度机制,为涉案企业健康发展、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做出新的贡献。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李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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