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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男子驾车走神致三车连撞

2021年10月20日08时36分,刘某升驾驶车辆沿即墨区店子山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通济街道办事处时,与顺行在前的董某慧驾驶的汽车相撞。此次撞击事故又导致董某慧与其前方的车辆相撞,发生三车连环撞击的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后发现,事故中未有人员受伤。虽然都受到了撞击,但3辆车的驾乘人员均按规定系了安全带,被牢牢束缚在座位上,均未受伤。当事人也表示“幸亏系了安全带,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经调查,当事人刘某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董某慧无责任;当事人王某无责任。

即墨交警提示:安全带,生命带。所有驾乘人员在车辆行驶途中,要全程系好安全带!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姜喆 实习记者 王洁 通讯员 黄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