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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驾车不系安全带 遇到事故受了伤

如今,很多驾驶员在开车时都会主动系安全带,但有部分驾驶员和乘客系安全带的意识并不高。尤其是后排乘客,认为系不系安全带无所谓。交警提醒,安全带虽小,关键时刻却是我们的“救命带”,开车不系安全带就是在拿生命开玩笑!

2021年8月24日9时12分许,孙某某驾驶鲁U69S82 轻型货车沿即墨区石林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青威路路口南侧时,与顺行在前王某某驾驶鲁BC6K61 号小型轿车载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及王某某和副驾驶乘员杨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民警现场勘查,孙某某驾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孙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但是,交警在勘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王某某和副驾驶成员杨某某在行驶过程中,并没有系安全带。如果,这两位能提前系好安全带,那么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就能有效的保障人身安全,避免人员受伤的情况发生。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姜喆 实习记者 王洁 通讯员 黄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