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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建立区级协调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质量提升

近日,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青岛市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和省、市乡村振兴考核相关要求,为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了“即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分管领导组成;同时,进一步充实了辅导员队伍,为不断提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县域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奠定了基础。

即墨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划分分别承担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集体研究制定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扶持有关政策制定和调整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在即墨区农业农村局下设“即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联络员办公室”(简称“区联络员办公室”),由即墨区直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承担即墨区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任务,日常政策咨询、示范评定及监测、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并指导有关镇街组织实施。

每个涉农镇街在现有1名辅导员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当地影响力较大的农业农村“土专家”、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农场主等,将辅导员人数增加到每个增加3人以上。并且指导镇街根据每名辅导员的专业特长,按照“农业技术指导”“运营经验培训”“政策问题解答”等服务项目进行分工,全方位负责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业务指导、政策扶持和信息服务,为县域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提升工程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顺利实施准备条件。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姜喆 实习记者 王洁 通讯员 韩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