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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与“法”同行 即墨区农民丰收节盛大启动

9月23日,农历秋分,适值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青岛市“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暨即墨区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启动仪式在即墨古城拉开了帷幕。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二级巡视员史跃林,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鳌山湾未来城党工委书记、管委主任朱克,青岛市司法局普法和宣传信息处处长李昊,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处长于琛琛,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刘丰贵、二级调研员王晓静等出席了活动现场,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乡镇代表、“采食即墨”品牌方等70余人参加。活动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普法办主办,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本次活动的举办,其主题为宣传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法律内容及相关政策,共同庆贺农民丰收节的到来。启动仪式上,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二级巡视员史跃林和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朱克致辞,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意义和主要内容。活动现场邀请到8家“采食即墨”授权主体参与品牌宣传,并结合影像资料为大家现场解说介绍即墨区美丽乡村现状。

本次活动通过具有当地特色的各种节目,以即墨区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产业振兴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为着手点,展现了即墨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普法工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成效,突出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乡村振兴提供的法治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是“三农”领域的一部基本法,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件标志性大事。《乡村振兴促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充分体现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

活动现场举行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先进单位授牌仪式。据了解,今年6月,农业农村部发文公布第三批30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山东省3个单位入选,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名列其中。

为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在喜迎“丰收节”的庆祝时刻,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协同相关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科普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专业人士的讲述,了解到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以更加积极、主动,富于创造性的工作激情投身干事创业的氛围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姜喆 实习记者 王洁 通讯员 李晓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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