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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立镇街法治建设指导机制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为加强对镇街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增进与镇街的有效沟通,更好听取回应基层关切,破解基层法治建设的难点、堵点、痛点,推动镇街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近日,青岛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通知,部署建立镇街法治建设指导机制。

镇街法治建设指导机制由市政府办公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总召集人,青岛市司法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担任召集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区(市)司法局局长参加。指导机制的主要职责任务是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相关制度、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典型培树、推进督察考核和加强人员培训等方式,指导镇街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健全镇街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镇街法治建设的其他决策部署。

自2019年起,青岛市率先探索启动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两年多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青岛市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部署将镇街纳入法治建设体系,推动实现“市、区市、镇街”三级法治建设全贯通,为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有效法治服务和保障。今年是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为努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城市,青岛市建立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进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指挥和督促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镇街法治建设指导机制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进工作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推动镇街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指导机制的建立运行,将有利于指导镇街抓紧落实法治建设各方面任务,深入查找分析问题不足,迅速补足短板弱项,实现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基层基础。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徐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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