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李寒)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孙崑团队应用继续执行责任险化解了被执行人滥用执行异议阻挠执行的难题,帮助申请执行人依法获得了执行案款。据悉,这是市南法院首次在执行过程中引入继续执行责任险,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向市南法院送来了感谢信。
本案源于一起合同纠纷。该案经二审终审后,二审法院判决两上诉人(一审被告)返还原告款项及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孙崑团队第一时间到某银行足额扣划执行案款及执行费180余万元,而后被执行人向市南法院邮寄申请执行异议。市南法院经依法审核后驳回了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申请,但被执行人未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也未露面,一时“下落不明”,故市南法院的执行异议裁定书只能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长达2个月。若公告期满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复议,则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将执行案款交还给申请执行人。因申请执行人有其他债务关系,若无法尽快取得执行案款会遭受重大利益损失,特提出了购买继续执行责任险先予发放案款的请求。市南法院未有此先例,孙崑团队查询大量法律规定后发现并无禁止性规定,在向青岛中院请示汇报后,便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完善保险公司笔录,告知保险人及被保险人各方权利义务,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案款发放程序,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一些“懂行”的老赖们滥用法律规定,以各种理由和方法提出执行异议,故意拖延执行进程,阻挠财产变现,严重影响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实现。在这种背景下,继续执行责任险种应运而生。继续执行责任险是由申请执行人提供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以及相关审核材料,法院经审核后就可在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同时继续进行财产处置、无需中止的险种。在保险期限内,因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继续执行存在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这一险种能够使申请执行人以投保的较小代价,加快财产变现处置流程,确保自身权益尽快实现,打破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