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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查殴打辅警 男子妨害公务获刑六个月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刘阳阳)男子酒驾被查,竟挥拳殴打辅警,为一时冲动付出代价。近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2020年11月17日下午3时许,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李某、顾某及辅警刘某、张某在依法查处毒驾、酒驾等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杨某酒后驾驶一辆轿车,在民警将杨某车辆开至路边过程中,杨某用拳头将辅警刘某的左眼眶打伤。经法医鉴定,刘某伤情构成轻微伤。经检测,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8mg/100ml。后杨某被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特殊之处在于,被告人杨某殴打的对象不是正式编制的警察而是合同制辅警,但其协助警察执法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同样受到刑法的保护。因此,被告人杨某起先认为殴打辅警就不涉刑的认识是错误的,其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本案主审法官表示。

在此,法官提醒,配合警察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暴力袭警不仅是对民警人身权的侵害,更是对法治权威和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法律对暴力抗法袭警行为“零容忍”,不要因为一时冲动,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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