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重点体现了与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上位法的有效衔接。近日,为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辖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深入辖区屠宰场、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猪肉经营场所等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动物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修订后的《条例》,加大了对生猪屠宰活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未经定点而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出厂肉品没有经过肉品品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拒不履行问题生猪产品召回义务和报告义务的,在生猪屠宰环节和生猪产品生产环节中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均将受到严厉处罚。其中,私屠滥宰货值不足1万元的,最低罚款5万元。同时,对于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在设立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扩大巡查范围,加大检查频次及力度,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依照新《条例》规定予以严厉查处,形成“处罚一个,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效应,从源头控制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流入市场和餐桌,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门国锋 实习记者 陈鑫 通讯员 祁志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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