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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成交!市南法院成功拍卖一网络域名破解执行难题

7月27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50190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一个网络域名,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据了解,王某之子王某某受雇于某公司,期间,王某某带领两名游客潜水时不幸溺水身亡。后王某向市南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该公司及其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此案经市南法院一审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该公司赔偿王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丧葬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余万元,该公司股东补偿数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王某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市南法院孙兴文团队向被执行人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该公司股东履行了自身的补偿义务,但该公司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孙兴文团队依法传唤该公司到庭,但该公司称没有任何财产。孙兴文团队经网络查控后未发现该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孙兴文团队在通过天眼查查询被执行人该公司情况时发现,该公司名下有一个网络域名,且该公司也承认其名下有该网络域名。那么,网络域名是否可供执行呢?随后,孙兴文团队查询了大量的法律规定,未发现有不允许拍卖网络域名的禁止性条款。同时,孙兴文团队函询该网络域名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函复该域名可以转让,且受让人没有限制。于是,市南法院裁定拍卖该域名,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网络域名进行了议价,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该网络域名的参考价为3万元。市南法院合议庭合议后决定以21000元起拍,14人报名参加竞拍,经过57轮竞价,最终以50190元价格成交,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有些法律条文相对于时代显得有些‘滞后’,有时面临一些新情况无法从法律条文上寻得具体依据。作为一名执行法官,要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在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允许的大框架下,敢于动脑筋求突破,不断创新执行方式,让执行行为合乎法律,顺于民心。”孙兴文表示。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实习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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