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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荣军献真情” ——青岛开启退役军人社会化帮扶“一键救助模式”

7月21日上午,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荣军情”公益募捐工作新闻发布会,青岛市退役军人社会化帮扶“一键救助模式”正式开启。


爱心捐款“一键扫码”,帮扶救助“一键申请”。“荣军情”公益募捐工作以“荣军情”微信公众号为募捐平台,在全市办公楼宇、商贸商超、交通设施、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募捐海报,引导社会各界,按照“不限次数、不限数额、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扫码进行爱心捐款。

募捐善款主要用于关心关爱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及病故军人遗属,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属,弘扬英烈精神,修缮维护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等。求助人只需通过“荣军情”微信公众号的“申请帮助”功能,详细填写求助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会第一时间审查、联系,尽快帮扶救助到位。

背景:营造拥军优属浓厚社会氛围

(一)开展“荣军情”公益募捐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高度重视,亲自谋划设计和部署推动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组建成立,并作出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今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为开展“荣军情”公益募捐工作,解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养老、医疗等实际困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前进方向。同时,开展“荣军情”公益募捐工作也是市退役军人局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荣军情”募捐工作是推动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落地的实际行动。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义务宣讲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帮扶英雄烈士遗属等公益活动的方式,参与英雄烈士保护工作。2021年1月,《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实施,并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两部法律均为开展“荣军情”公益募捐、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具体指导。

开展“荣军情”公益募捐工作是继承和发扬青岛市拥军优属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青岛是驻军大市、兵员大市、安置大市,拥军优属、关爱退役军人一直是我市的光荣传统。去年10月,青岛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殊荣,“最佳海湾筑军港,最美地块建营房,最优儿女穿军装,最好保障献国防”的新时代双拥“青岛理念”已经融入城市血脉,锻造成为城市品格,可以说,“军味元素”已经渗透到青岛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崇尚英雄、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成为广大市民的情感认同和自觉行动。“荣军情”公益募捐工作的开展,将在全市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社会氛围。

目的:做大做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

截止目前,全市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36万余人,其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7700余名。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因疾病伤残、突发意外等原因,生活面临诸多困难。去年4月,市退役军人局联合市慈善总会成立青岛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主要为退役军人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属提供生活困难、大病医疗、子女教育、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帮扶救助。目前已解决106户退役军人家庭和9名现役军人家属的实际困难。

“荣军情”公益募捐工作的开展,就是要在各类保障政策之外,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做大做强我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加精准、更加便捷、更加贴心的帮扶,切实有效地解决更多“急、难、愁、盼”等问题,真正让现役军人安心服役、保家卫国,让退役军人切实体会到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激励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

方式:关注“荣军情”公众号爱心捐款

市退役军人局联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税务局和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荣军情”公益募捐,该公益募捐以“我为荣军献真情”为理念,面向全社会长期开展募捐工作,主要以“荣军情”微信公众号为募捐平台,引导社会各界按照“不限次数、不限数额、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通过关注“荣军情”公众号,进行爱心捐款,从而凝聚社会爱心力量,关爱帮扶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弘扬爱国拥军和革命英烈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追思先烈、崇尚英雄、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管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募捐善款主要用于关心关爱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及病故军人遗属,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属,弘扬英烈精神,修缮维护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等方面。为了提高办实事效率,“荣军情”公众号开设了“申请帮助”“一键求助”功能,求助人不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需详细填写求助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会第一时间审查、联系,尽快帮扶救助到位。

募捐善款将全部归入“青岛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挪用,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善款的使用将按照《青岛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地核查受助人家庭、生活等情况,严格执行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审批程序,确保善款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同时,每三个月将在“荣军情”公众号上公示善款使用情况,接受广大市民和审计、慈善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打造“双向”监督模式。

激励:多项举措奖励捐赠人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更多更优的支持和帮助,提出四项激励举措:

1.享受税前扣除。捐赠人凭市慈善总会出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将捐赠支出依法进行税前扣除;

2.开具捐赠证书。爱心企业、单位和个人通过“荣军情”微信公众号进行捐款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荣军情”捐赠证书;

3.给予感谢表彰。在“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邮寄感谢信。对贡献突出的捐赠人,积极推荐其参加各级政府和慈善机构相关奖项评选;

4.深入宣传推广。利用各级新闻媒体机构,广泛宣传捐赠人的爱心善举,让社会公众普遍知晓,引发带动效应。

记者 封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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