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夏到来,
青岛的气温逐渐升高,
今日最高气温将逼近30℃!
5月8日中午过后,西南风转为北风,风力会逐渐减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北风吹拂下,8日气温继续上升,市区最高气温可达26℃,而北部内陆地区像平度、莱西、胶州、即墨等地将逼近30℃。
9日北风3到4级转南风4到5级,气温将出现回落,市区最高气温只有17℃,而北部内陆地区则在25℃左右。
10日天气开始转阴,局部有阵雨天气,全市最高气温只有18到21℃。
眼看着温度越来越高,
青岛人这笔钱也马上要到账了!
下个月起,
大家可以领防暑降温费
连发4个月那种!
▲图源:青岛12333。
防暑降温费从6月起发放,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
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根据此前发布的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5]45号)要求,
防暑降温费标准为: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不得以清凉饮料充抵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为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职工未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天气下,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改善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此外,还要认真落实高温待遇。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企业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快把好消息告诉更多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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