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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将在山大法学院设巡回审判法庭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4月28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举行法校合作共建签约仪式,旨在推动人民法院与高校法学院深度合作,共同培养新时代优秀法治人才,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互促共赢。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孔令栋,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出席仪式并致辞。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青岛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文冰峰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通过合作共建,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合作,青岛中院将在山东大学法学院设立巡回审判法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巡回审理,为师生提供观摩、科研便利。每年从法学院研究生中选拔任命法官助理实习生,从本科生招募法律志愿者,为学生近距离接触司法实践提供平台。双方还将通过互派人员讲学授课、互聘互派任职、共同开展学术研讨等方式,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深度融合,为加强新时代法治建设集智赋能。另外,依托青岛中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法治护航,公益有我”等项目,青岛中院团委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团委将联合打造“青法护航,筑梦青春”品牌,推动法院、高校青年法治人才互学互促、共同进步。

近年来,青岛中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不断加强合作交流,在重大案件研讨、改革课题攻关、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结出硕果。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全面深化合作、加强沟通联络、拓宽交流平台,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司法实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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