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1年青岛法院蓝色风暴之“春雷”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收官推进行动启动仪式和执行业务培训。此次“春雷”行动的时间为2月底至3月31日,全市法院将按照青岛中院党组提出的“重点工作提升年”要求,全面推进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进一步盘活和释放土地资源要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前期,全市法院对司法查封土地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专门台账。即日起,全市法院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案件开展分类处置。对符合处置条件的司法查封土地立即优先评估拍卖、优先腾空交付;对应当解除查封但尚未解除的,立即解封;对首封债权人长期不申请评估、拍卖,其他债权人自愿缴纳评估费申请评估、拍卖的,法院依职权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对司法查封土地因手续不全等原因不能依法处置的,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统筹协调解决建议;对存在中止审理、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情形的,逐案研究措施,消除影响处置进展的障碍;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影响重大项目推进案件的处置力度,针对重点、多发案件开展专项清理,完善处理程序,形成长效机制。
青岛法院将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灵活措施,在确保查封价值不贬损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建设施工,促进土地尽早盘活利用,提升土地整体价值。对具有开发资质和能力的债权人,人民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政府许可后,允许债权人投资开发查封土地,由政府监督督促其开发利用土地,减少土地闲置。积极结合“继续执行责任险”“法拍贷”等创新举措,提高争议查封土地处置变现效率,缩短处置周期。
去年以来,青岛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司法查封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联合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相关文件并形成府院联动机制,完成3955宗司法查封不动产的摸底排查工作,盘活处置司法查封土地131宗4027.59亩,其中闲置土地19宗800.1亩。
青岛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孝民从政治性、专业性、廉洁性三方面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要求,青岛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显江对执行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春雷”行动启动仪式后,青岛中院将组织1天半时间的执行业务培训,分别对执行平台操作、执行综合业务、执行类司法解释修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审查、执行信访案件办理等进行专题培训。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栋 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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