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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应急曝光青岛维达石墨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莱西市应急管理局将定期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教育。本期将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存在的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予以曝光。

2021年1月28日,莱西市应急局在对青岛维达石墨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2020年3月份入职的员工姜某某的三级教育培训卡显示一天时间内对其培训24学时,公司存在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记录造假的行为。针对青岛维达石墨有限公司此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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