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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来啦! 我市无船承运业务备案企业可在线查询

2月1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我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企业备案名单,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全省备案企业1618家,其中青岛市备案企业1312家,数量居全省首位。

无船承运业务是我国国际海运市场的重要业务之一,具有量大、面广、涉及企业多的特点。2019年5月,我省无船承运业务实施备案制以来,减轻了企业审批压力,更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市交通运输局以国家放宽无船承运行业准入的利好政策积极培育和引导市场,在推进部、省水运政务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畅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积极回应广大企业和社会查询备案企业名单的需求,及时提醒企业经营须防范的法律风险,以四项“贴士”、7条“导航”式服务,促进无船承运企业健康发展。

四项“贴士”:

一、关于业务备案。无船承运企业应当在经营活动开始后15日内备案,终止经营活动后15日内备案。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变更我省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相关业务备案办理平台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我省从事(或终止)无船承运业务等备案事项办理平台由山东省港航业务管理平台调整至“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二、关于运价备案。无船承运业务备案通过后,依据《关于公布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企业须登陆“上海航运交易所”网站进行运价备案。

三、关于备案查询。查询2021年1月31日之前备案的无船承运企业名单,可登录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在发布的山东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企业备案名单中查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及备案时间;查询2021年1月31日之后备案通过的企业,可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

四、关于风险提示。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发布上海海事法院《司法建议书》,提示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的多起涉及无船承运人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部分无船承运人因法律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致使其自身面临了较大法律风险。为此,提示我市广大无船承运企业及时关注《司法建议书》所涉及相关问题,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避免合同纠纷案件的产生。

    7条导航:

1.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无船承运业务名单公示 《山东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企业备案名单》(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

(网址:http://jtt.shandong.gov.cn/art/2021/2/1/art_100498_10286561.html?xxgkhide=1)

2.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变更无船承运等业务备案办理平台的通知(网址:http://qdjt.qingdao.gov.cn/n28356058/n32562284/n32562304/200915165105427828.html)

3.交通运输部 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tis.mot.gov.cn/syportalapply/login)

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http://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006/t20200623_3314748.html)5.交通运输部 《关于公布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网址:http://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006/t20200623_3314001.html)

6.上海航运交易所 运价备案导航(网址:https://www.sse.net.cn/servicesintro/fillingnav)

7.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 上海海事法院有关无船承运人的司法建议(网址:

http://www.casa.org.cn/backend/infoview.jsp?infoID=400002444)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于倢 (通讯员 张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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