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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出台推进人民法庭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进人民法庭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院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责定位,提出具体举措。《意见》指出,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妥善审理基层易发多发纠纷的基础上,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意见》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快推进审判职能延伸,广泛推动互联网诉讼服务站进驻社区,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解纷组织的指导,促进纠纷高效化解。《意见》要求,人民法庭要将执法办案与矛盾风险评估结合起来,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编发审判白皮书等方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化解风险隐患提供参考。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水平,《意见》提出要结合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诉讼服务中心部分职能通过人民法庭送到群众家门口,不断提高便民服务实效。《意见》特别强调,法庭要保留线下导诉功能,设置专门窗口为使用智能设备能力不足、诉讼能力较弱的群体提供线下立案、诉讼指导等服务。

针对当事人一揽子化解纠纷的诉讼需求,《意见》要求人民法庭强化集成式纠纷化解能力,有条件的人民法庭通过执行局派驻执行人员的方式,构建直接执行机制,对部分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或保全案件,开辟高效执行通道,确保当事人方便快捷实现胜诉利益。

此外,《意见》还对人民法庭综合运用巡回审判、普法讲座等形式推进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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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庭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全市人民法庭提升社会治理参与度试点工作经验,现就推进人民法庭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具有深植基层、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是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抓手,也是促进基层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平台。人民法庭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便民服务基本职能。充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当好镇街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广泛开展司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贡献力量。

二、切实参与诉源治理。深入开展“无讼村庄(社区)”创建活动,广泛推动互联网诉讼服务站进驻社区,助力打造镇街政府(社区)运行、人民法庭支持保障的新型诉源治理平台。注重收集审判中掌握的社会矛盾动向,加强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分析和预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主动剖析诉讼背后存在的社会问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编发审判白皮书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及时消除和管控风险隐患。

三、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和专业性、行业性解纷组织的指导,提高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等平台的运行实效。进一步促进诉讼与非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形成诉讼支持非诉解纷,非诉解纷组织协办诉讼事务的新型协同机制。深化司法确认工作,针对确认无效或者解纷效果不佳的调解协议,及时向解纷组织、主管机关进行反馈,指导促进工作规范化。

四、加大审判提效力度。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条文要义,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邻里关系纠纷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要素式审判等快速审理方式的适用力度,推动简案化解提档加速。推广适用互联网开庭、网上调查等在线办案方式,以更加便捷高效的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五、探索直接执行机制。有条件的乡镇法庭,对于可以当庭执结以及由人民法庭执行更加方便当事人的案件,可以探索由执行局派驻执行组等方式构建法庭直接执行机制。保全案件较为集中的城区法庭,可以探索由执行局配置驻庭执行人员进行快速办理,实现保全案件在人民法庭内部完成流转,进一步提高保全效率。

六、增强诉讼服务实效。将诉讼服务中心的部分职能通过乡镇法庭向基层延伸,不断强化法庭集成式、一站式服务能力。设置专门窗口引导和协助群众办理网上立案手续,为使用智能设备能力不足、诉讼能力较弱的特殊群体提供线下立案、诉讼指导等服务。探索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通过法庭深入基层,拓展诉讼服务外延。强化巡回审判实效,根据驻地实际合理设置驻社区(村)办案点,提高巡回审理频率和针对性,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讼累。

七、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对社会观念和行为进行法治引导和重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综合运用巡回审判、法官讲座等形式推进司法“五进”,引领村庄、社区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加强人民法庭文化建设,将有条件的法庭建设为驻地法治文化宣传基地,充分利用文化润物无声的优势,持续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八、提升配套保障水平。配强配优审判力量,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将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法院建设总体布局,加快硬件设施配置更新,切实满足一站式司法服务对信息化的要求。强化安保力量,配齐安保设施,加强风险防范,营造安心安全的法庭环境。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吕佼  唐伟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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