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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确定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

日前,记者获悉,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确定了市北区鞍山路9、13号、中海寰宇天下水清雅苑、城阳区龙湖锦璘原著三期、御景尚都三期等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

此次确定的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别为:市北区鞍山路9、13号,共168套公租房;市北区中海寰宇天下水清雅苑,位于长沙路45号,共51套公租房;城阳龙湖锦璘原著三期,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46号,共68套公租房;城阳区御景尚都三期,共114套公租房。以上合计401套公租房。

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对应不同家庭收入标准,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分为四档:第一档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第二至四档分别为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70%制定。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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