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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司法局荣获“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通报表彰了一批“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胶州市司法局已连续六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胶州市司法局以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主线,以深化平安建设为重点,以矛盾不上交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奠定了良好基础。胶州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经验,在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并在省广播电视台乡村振兴专栏作经验介绍。

加强规范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重大活动、节假日、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组织胶州市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多措并举,加强人民调解员专职队伍建设。明确专职调解员队伍范围,将社会管理协管员、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面向社会选聘驻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组织开展专职调解员轮训活动。充分利用以会代训、观摩庭审活动等形式对村(居)专职调解员进行培训。拓宽覆盖领域,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要发展方向,探索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联合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中成立了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工商联成立了13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了胶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注重品牌引领,开展“品牌化”人民调解室创建活动。重视特色品牌调解工作,新建个人特色品牌调解室12处,充分发挥个性化、品牌化优势,建立健全来访接待、走访排查、形势分析、调解调处、登记统计等各项调解制度,坚持预防在先,抓细、抓小、抓早,为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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