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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3000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民企和小微

2020年10月16日,即墨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即墨区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即墨区将在可转债、“政银保”、 “政银保”业务风险补偿基金三项业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000万元。

2019年7月16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起,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试点城市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奖励资金可用于试点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或用于试点城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计划单列市每年可确定1个试点城市。2020年4月份,根据青岛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申报2020年度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要求,即墨区积极参加了申报并成功入选,获得中央财政3000万元资金支持。

为做好试点工作,即墨区制定了该方案,《方案》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方案共包括三方面:

开展可转债业务。安排500万元用于补充即墨区可转债基金。可转债基金主要投资于即墨区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及其他科技型企业,单户企业扶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相关企业由区科技局、蓝海基金工场推荐。

开展“政银保”业务。“政银保”业务指财政资金参与的担保贷款业务。即墨区政策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3亿元,其中2000万元从中央奖励资金中拨付。即墨政策融资担保公司按照10倍放大比例,单列2亿元担保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融资支持,单户担保额度为50-500万元,担保费不高于1%,银行机构贷款费率不超过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建立重点企业项目库,由区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分别筛选成长性高、地方财力贡献50万元以上且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属于区重点扶持产业、制造类企业或科技种子期企业入库,每年更新一次。

扩充“政银保”业务风险补偿基金。安排500万元用于补充“政银保”业务风险补偿基金。对即墨政策担保公司与银行机构开展的“政银保”业务形成的不良贷款,由风险补偿基金、银行、担保公司按照20%:30%:50%的比例对贷款本金进行分担,提高银行和担保公司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性。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门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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