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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示范区外汇新政发布一周年 青岛农商银行积极跟进结硕果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专讯(记者  李菁)  距离2019年9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的批复》(汇复〔2019〕36号)文件,转眼已是一周年。作为本地上市银行,青岛农商银行高度重视,积极跟进,按照青岛外汇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以“双循环”大格局为导向,发挥国际业务优势,紧贴客户需求,通过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推动资本项目改革试点向纵深发展。

一年来,成功为29家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改革试点业务6大项、66笔、金额6.58亿美元,服务涵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外债注销下放银行、跨区域直接投资登记、开立多个资本项目外汇账户、非投资类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跨境资金池业务等多个项目。

贯彻学习,不断完善制度流程。上合示范区资本项目10项外汇政策发布后,青岛农商银行第一时间组织全辖外汇从业人员利用晨会夕会、微信小视频、线上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学习。同时,围绕新政策,及时修订《青岛农商银行资本项目信息登记操作指引(2020年版)》《青岛农商银行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20年版)》《青岛农商银行外债业务操作指引(2020年版)》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顺畅。

靶向定位,提供个性化服务。近年来,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规模迅猛增长,资金沉淀及结售汇成本增加。试点政策降低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准入门槛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2020年1月10日,成为上合示范区新政实施以来首家享受“跨境资金池”业务政策红利的企业。截至目前,青岛农商银行已为该企业办理“跨境资金池”业务2433万美元,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融资及汇兑成本300万元人民币。

立足实需,打造创新业务基地。为切实推动新政落地,青岛农商银行一方面强化创新,积极开拓新业务。

2019年10月18日,全省首笔地方法人银行外汇资本金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在该行落地。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可凭《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为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2019年12月6日,成功办理首笔非投资类企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允许辖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营造了优良的营商环境,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

2019年12月9日,成功办理首笔跨区域直接投资登记业务,允许企业不受地域限制,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满足了企业的业务需求,提升了金融服务能力。

2020年7月1日,开立取消资本项目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后的首个资本项目账户,便利了企业主体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推进了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另一方面,成立专营机构,配合上合示范新区建设。2020年3月27日,成立上合示范区内第一家银行专营机构——上合示范区支行,出台《上合示范区金融服务方案(二十条)》,内容涵盖优化业务模式、支持重点领域、践行外汇试点、优化风险管理等多方面,为上合示范区企业提供了更为高效便捷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下一步,青岛农商银行将顶格推进,精准对接,落实好上合示范区外汇新政,用好“跨境e家”、“关税e贷”、“百币速汇”等创新产品,做好自身稳外贸、创新服务稳外资的“六稳”工作,助力上合示范区打造成与上合组织国家双向投资贸易制度创新的试验区、企业创业兴业的聚集区、“一带一路”地方经贸合作的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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