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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法院开审被告人王某波等19人涉黑案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8月18日至8月2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波等1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窝藏罪等罪名一案。该案由城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杜钧海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琦等三名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据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城阳区办理的第二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涉及违法犯罪事实60多笔,庭审耗时共计九天。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该案利用网络进行远程视频审理,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庭审期间,城阳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19名被告人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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