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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云南路法庭法官助理李星走进青岛八大峡小学,为该校五年级5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云南路法庭法官助理李星为学生们解读民法典。

“学生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民法典吗?”“民法典是怎么守护我们的权益?”课堂上,李星结合学生们的年龄特点与认知能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并详细阐释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基本概念,帮助学生们了解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随后,李星采取“民法典+案例”的教学方式,将抽象、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贴近生活的维权指南,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压岁钱归属、宠物伤人及高空抛物等典型案例的侵权责任与防范措施,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授课过程中还穿插了法律知识问答环节,学生们积极参与、争相抢答,现场气氛热烈。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学到了丰富实用的法律知识,更深刻认识到民法典与自身成长的紧密联系,今后将更加自觉地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加强与辖区学校的联动协作,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融入青少年生活场景,与学校共同拉起“警戒线”,让法治之花在校园中绚烂绽放。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夏煜桐  赵飞燕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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