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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减肥保健品竟含违禁成分 市南检察院法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不运动不节食就能达到减肥效果的“三无”减肥保健品靠谱吗?网购中买到的名牌商品是假冒的吗?近日,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市南区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三起典型案例,帮消费者擦亮双眼。

案例一:

“三无”减肥保健品含违禁成分

【案情简介】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周某购进没有生产标识的红白色胶囊和其他胶囊,并通过网络销售该减肥保健品。周某聘用张某作为客服,何某作为代理,通过微信朋友圈加价对外销售。何某通过手机微信以1500元的价格向彭某出售一瓶红白色胶囊;以600元的价格向黄某出售10粒红白色胶囊;以888元的价格向李某出售10粒红白色胶囊和粉色胶囊。后何某、张某被抓获归案。经检测,该红白色胶囊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另悉,被告人周某被判刑。

【裁判结果】

2020年1月3日,市南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何某、张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月7日,市南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友情提醒】

在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女生想要快速变瘦的心理,通过“微商”等各种途径售卖“网红”减肥保健品,从中牟取暴利,而该类减肥保健品中大部分都添加了违禁成分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服用后发生严重、非致死性心血管事件的风险会增加。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未经证实的虚假广告,更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案例二:

运输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判刑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邵某明知他人让其运输的货物中有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联系王某经营的青岛某国际物流公司进行运输。2017年9月,王某运输的假冒LV、ADIDAS、NIKE等品牌的商品被济南海关查扣。经鉴定,被查获的物品价值人民币4274989元,其中邵某运输物品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后邵某被查获。另悉,王某已被另案处理。

【裁判结果】

2021年1月5日,市南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邵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1月26日,市南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友情提醒】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会使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直接流向消费者,危害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还损害了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而运输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样是犯罪,应予以严厉打击。作为消费者,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不要贪图便宜,在发现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要注重维权,积极举报。

案例三:

一男子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至4月间,张某通过网友了解到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有利可图,为获取非法利益,他添加能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微信名为“杨杏”等人为好友,并向其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注册工商企业信息等,后加价出售给李某、杨某,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

【裁判结果】

2020年7月29日,市南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13日,市南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友情提醒】

建议消费者不要轻意在网络空间或公共场所提交个人信息,提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同时,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不当使用并造成损害的,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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