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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签证延期、停留居留等业务需隔离结束后方能办理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王墨然) 今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继续为外国人提供签证延期和停留居留证件办理服务。同时,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发布了“现将现阶段有关外国人签证延期和停留居留证件办理方面的注意事项”。

根据注意事项,关于居留许可复次申请的,由单位外管联络员或亲属代为前来办理,外国人本人无需到场。对于近期入境的外国人,需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有关要求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由单位外管联络员或亲属代为前来办理。

关于居留许可新办以及签证延期等确需外国人至现场的,需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有关要求进行隔离,隔离结束后前来办理。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签证、停居留证件过期的问题,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前期有关通知,对因疫情防控原因难以按时出境且无法及时办理签证、停居留证件延期手续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依法依规视情从轻、减轻或免予逾期居留处罚。

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对外咨询电话:0532-66573250,非工作日可拨打:0532-665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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