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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进集团化办学 2020年至少建10个教育集团

为深化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3月10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至少建立10个教育集团。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立30个教育集团。在管理互通、师资共配、研训互动、文化同建、资源共享和质量共提等方面,打破校际壁垒,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与辐射,实现集团内学校共赢。

据悉,集团化办学基本模式为“1+N+X”模式。“1”是指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指不同区域、不同学段、不同性质的基础教育学校;“X”是指企业、综合高中、高等教育机构、实践基地、社会场馆等各类团体。鼓励教育集团创新,发展集团特色。按照合作办学的紧密程度,可分为融合型、聚合型和联合型集团化办学。融合型即核心校与成员校实行一长多校,实行统一法定代表人,统一经费,统一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高度统一模式。聚合型指核心校与成员校在学生培养、教育教研、师资培训等方面建立比较紧密的合作关系,成员校保持独立法人、实施独立管理。核心校可派出执行校长和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职。联合型则是核心校与成员校基于项目建立相对松散的合作关系。

中小学实施集团化办学,集团的成立、纳新、退出等需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育集团要建立内部管理协调机制,建立集团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教育集团招生坚持“一校一案”原则,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确定,鼓励教育集团在学生培养方式上的创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集团化办学政策、经费、师资等多方面的支持。出台各层面推进集团化办学政策,建立专项奖补经费、奖励经费,在教师编制、教师引进与招聘、中高级岗位设置等方面予以支持。

自2019年初,在青岛二中、青岛五十八中、青岛实验初级中学三所局属优质学校试点,探索跨区域、跨学段、跨性质的集团化办学,坚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青岛二中、青岛五十八中、青岛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先后成立。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推进全市范围内集团化办学工作。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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