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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法院“云审判” 力保两名武汉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为同一人,两位原告都被困于武汉,因为都是公告送达的案件,若申请延期开庭只能再次公告,既延误了审判周期,又增加了诉讼成本,当事人十分着急。所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合议庭决定选择互联网开庭,从快从速审结案件。”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卫青在谈到两起案件的时候说道,我们不能让困于武汉的当事人在饱受疫情困扰的同时,还因为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保障而寒了心。

据了解,该两起案件案情相似,被告在收到原告货款后不能提供相应货物,故将货款转为原告对被告的借款用于企业经营,并补充借条。后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时均未能如愿,因此诉至法院。

特殊的庭审现场,只有戴着口罩的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被告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后,办案法官根据查明事实依法判决两案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

对市北区法院的做法,其中一案原告杨某说:“感觉很暖心。之前因为公告快要到期没法参加庭审特别着急,法院提供的便利是我之前没想到的,判决也维护了我的权益,很高兴,很感激咱法院的付出。”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张海杰 通讯员 张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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