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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法院线上调解一起合同纠纷企业延期付款获喘息之机

72月26日上午,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互联网线上庭审,从疫情期间保护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和促进复工复产的角度出发,积极协调,耐心沟通,顺利促成原告张某诉被告青岛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既保障了张某的合法权益,同时为该公司协调争取了相对宽裕的还款时间,助推其复工复产。

据了解,2016年,张某与青岛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品经销合同》,张某购买该公司生产的专利产品用于加盟销售。合作一段时间后,双方签订《退款协议》,该公司同意分期退还张某货款及保证金。到期后,该公司未按期退款,张某遂诉至法院。

庭审前,办案法官宋治宇主动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在电话询问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该公司认可张某主张的退款事实,但因受疫情影响严重,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和资金往来存在较多困难,一时间无力退还,请求法院协调延期付款,争取一定的时间抓紧复工复产,保障公司正常运转。

在当天的线上调解过程中,张某起初并不同意给该公司太多时间,并希望对方先支付部分款项,由于双方在还款时间和金额上存在诸多争议,调解一时间陷入僵局。法官通过耐心倾听各方意见,兼顾双方利益关切,协调张某尽可能多给该公司一段时间,尽快复工复产开展经营,筹措资金;同时协调该公司在开展经营后先分期向张某支付部分款项,待经营不断好转后将剩余款项付清。

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形成共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上确认笔录并签字。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双方对法院的调解工作均表示感谢。“疫情之下,小微企业面临诸多压力,多亏法院为我们争取了喘息之机,我们一定按约支付,尽早把钱付清。”该公司表示。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林红  通讯员  张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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