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林红 通讯员 黄昱程 袁晓) 当全国人民急需口罩时,有人却在疫情期间顶风作案,在口罩销售上动起了歪脑筋。2月12日,记者从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提前介入这起涉疫情的刑事案件,作案人销售假冒“飘安”商标口罩的违法行为被及时“锁定”。
2月6日上午,即墨区公安分局接到案件线索移送后,侦查发现冷某在疫情期间,销售假冒“飘安”商标的一次性口罩6万余个,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疫情期间司法部门办案协作意见,即墨公安分局第一时间通报了即墨检察院。
当日下午,侦查人员到冷某的公司对仓库内假冒口罩进行查封扣押。办案检察官也到达现场,对假冒口罩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并就下一步侦查方向与侦查人员进行了沟通。
2月10日,公安机关立案。即墨检察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侦查人员根据冷某供述,组织制定侦查方案,查找供货“上线”。同时及时对现场查扣的假冒“飘安”口罩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检察官表示,对疫情期间存在危害群众、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将坚决从严从快惩处,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审校 张吉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