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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改善“气质”20条 各区市考核要求“双达标”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陈璐 通讯员 王诺 汤丹)为持续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近日,市环委会先后印发《青岛市2019-2020年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20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和《2020年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强化治理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加严考核目标。

排出“攻坚”表 解决冬季环境空气质量问题

“措施”包括了强化城市扬尘、机动车船、工业、燃煤、面源污染防治等5个方面,共20条,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

在强化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措施”中规定:强化建设工地扬尘整治,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轨道交通施工工地推行封闭化作业。强化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治理,建立裸露土地动态分类管理台账,逐地块明确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治措施。强化提升道路保洁标准,提升道路保洁精细化水平,全市具备条件的主次干道全部按照示范路标准管理。对道路环境颗粒物进行走航监测,每周将排名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和区市。强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执法,实施动态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从严处罚,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建筑工地出入口视频信息与城市管理部门共享。强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监管,从严查处未备案违法生产企业。已备案企业问题突出的取消备案资格。

在强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措施”要求:加快推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综合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等方式,加快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引导大型货运企业率先淘汰。强化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攻坚,集中打击黑加油站点。从严打击非法买卖、存储、运输汽油和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船舶用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船舶排放控制区内燃油含硫量超标船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强化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攻坚,落实环保检测、交警处罚、交通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全面启用黑烟车抓拍和遥感监测设备,共享抓拍数据,建立超标柴油车“黑名单”制度。路检路查、黑烟抓拍、遥感监测的柴油车数量不低于注册柴油车数量的40%。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执法攻坚,禁止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低排放控制区开展作业,对超标排放单位依法处罚。强化青岛港集疏港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组织实施青岛港优化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整体方案。

在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推进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梳理存在落后产能以及废气污染隐患的产业集群,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推动橡胶、铸造等行业转型升级。强化重点企业监管措施,实施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执法检查,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实施限期整改和依法处罚,全市92家重点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开展工业企业“电监管”,建设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对企业治污设施进行远程监控。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排查,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对于清理取缔类的,实行“两断三清”;对于整合搬迁或提升改造类的,坚持高标准,按照规模化和达标排放的要求整治到位。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按照《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应急响应措施,对3000余家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督促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加快烧结、焦化工序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发挥污染减排效益。

在强化燃煤污染防治方面,“措施”中要求:落实煤炭压减工作任务,确保供热季结束前完成全年煤炭压减工作任务。以镇(街道)驻地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快推进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区域,组织推广洁净煤。供热季结束前,清洁煤炭推广使用量达到11万吨。强化全市煤炭监管,整顿全市煤炭经营场所和经销单位,加强煤炭质量监管,禁止销售劣质燃煤。合理布局全市煤炭市场,建立相对集中、扬尘污染防治规范的清洁达标煤炭经营、加工和储存场所。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行为。 强化燃煤锅炉监管执法,开展沿海养殖业燃煤小锅炉集中整治。加强生物质锅炉执法监管,实施清单式管理,严厉打击掺煤燃烧行为。

在强化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各部门将加大秸秆等露天禁烧奖惩力度,严控秸秆、落叶、荒草等露天焚烧。对各区市首发焚烧秸秆火点缴纳50万元,2处及以上每处火点缴纳100万元;非秸秆焚烧火点,各区市首发火点缴纳20万元,2处及以上每处火点缴纳50万元。 强化城市面源污染防控,强化餐饮服务业备案管理,监督餐饮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加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全面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

引入“双考”机制  各区市月度、年度均要达标

与“措施”先后发布的还有《2020年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其中,明确了2020年各区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气质量优良率三项指标年度及月度目标值,

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自去年6月起,对各区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加入“月考”。也是就是说,在以往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月考核项。这就要求各区市、市直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本辖区、本部门的大气环境保护职责,有效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工作机制。

该机制实行以来,市环委会加强监督指导,每周通报全市141个镇街空气质量状况排名,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半月召开全市调度会议,通报问题,督促排名靠后、问题突出的区市、部门、镇街落实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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