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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农村局印发意见 确保蔬菜产品正常生产供应

1月30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全市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保蔬菜产品正常生产供应。


意见要求,各地要搞好茬口衔接,丰富品种类型。一是通过设施环境调控和栽培管理,促进在田蔬菜早发快长,增加产出能力。二是做好新鲜蔬菜产销对接,对成熟蔬菜及时采收,及时上市,增加供应。三是丰富品种类型,引导种植户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均衡供应。

意见要求,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设施蔬菜生产,千方百计增加产量,配合有关部门保持市场充足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我市四季分明,适合多种春播蔬菜作物生长,各地要及早指导做好春耕备耕,按品种分类适期播种。多年的试验和生产实践表明,当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5℃、土壤解冻深度12~15cm时适时播种豌豆、鹰嘴豆等作物;当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6~8℃,是油菜的最佳播种期;当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8℃、5cm地温稳定在10℃时,可以播种甘蓝、菠菜、大葱等耐寒性蔬菜;当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2℃、5cm地温在14℃以上时,可播种马铃薯、萝卜、胡萝卜、芹菜和莴苣等半耐寒性蔬菜。正常情况下,今年春播豌豆适宜播种期在2月中下旬;甘蓝、菠菜、大葱等耐寒性蔬菜从3月上中旬可根据茬口安排播种;马铃薯、萝卜、胡萝卜等半耐寒性蔬菜从3月中旬开始播种;覆膜栽培可提前5~7天。

意见强调,一定要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寒流、降雪、大风、连续阴天或雾霾天气的应急管理措施,为确保我市设施蔬菜稳产、增产,蔬菜产品正常生产供应,保证全市人民的“菜篮子”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物质保障。

通讯员 纪国才  修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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