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抖音起诉微信公众号“快微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快微课”早前发布的《抖音,请放过孩子!》一文属于对抖音的严重诋毁,且发布者有明显的主观过错,故判令快微课在其公众号内连续三日刊登致歉声明。
法院审理查明“快微课”发表的《抖音,请放过孩子!》的文章中,引用视频中有三段明显标注“秒拍"、"腾讯视频”、“北京时间”等其他平台的水印,即便如此,“快微课”在无证据证明该视频来源于抖音的情况下,仍将这些视频作为攻击抖音的依据,这构成虚假陈述。
此外,法院还认定“快微课”从主观意识上清楚抖音上的视频为用户自行上传这一基本认知,却还是得出了“抖音,请放过孩子”的结论,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属于对抖音的严重诋毁。
资料显示,快微课是未成年人教育领域知名的营销号。由贺丛笑创办于2017年,贺丛笑也是杭州一间读写教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该账号主要是为未成年人教育业务引流,其刊登的内容多是整合其他人的资料、观点,也包括一些渲染情绪、贩卖焦虑的内容。如近期“快微课”就发布了《我亲手害死了自己的孩子》、《“白粉”零食在济南中小学流行》等多篇渲染情绪内容。
该文章当时被大量传播后,抖音通过公开方式辟谣。抖音表示,“快微课”这篇文章首发后,抖音向微信平台进行举报,文章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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