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支持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建设的十条措施”获得银保监会同意,青岛银保监局正式印发了《关于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的通知》,指导辖区银行保险机构更好地支持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山东等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设立。8月31日,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正式挂牌运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银保监会相关决策部署,推动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政策率先在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落地实施,青岛银保监局第一时间制定了支持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建设的十条措施。
据悉,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成为6个新设自贸区中首个获得银保监会政策支持的区域。
青岛银保监局出台的支持自贸区建设的金融十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支持优化机构布局。各类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保险机构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做好区内机构规划,综合采取新设专营机构、网点升格或机构迁址方式,合理布局自由贸易试验区。
二是支持优化金融业态。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的前提下,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可依法设立民营银行、非银行机构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是支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青岛银保监局将积极争取与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民营资本参股、外资保险机构等相关的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地实施。
四是鼓励开展跨境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保险机构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积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融资支持,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保险法人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境外投资。
五是鼓励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以科技金融服务为特点的银行在风险可控和依法合规前提下可与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战略合作。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业务,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专利侵权责任险等创新型产品和服务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
六是支持开展离岸金融服务。已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总行可授权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审慎稳健开展离岸银行业务。
七是支持提供涉海金融服务。支持区内有条件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提供各类涉及海洋经济的金融服务,创设、优化相关金融服务的产品、流程,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差异化的信贷管理政策,优化信贷审批条件,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
八是有效发挥保险服务功能。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国际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建设保险等业务,为企业海外投资、产品技术输出、承接“一带一路”重大工程提供综合保险服务。
九是积极优化简化准入方式。青岛银保监局将积极优化简化准入方式,推进简政放权,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业准入事项快速通道,建立准入事项限时办理制度,提高准入效率。
十是建立完善监管服务体系。青岛银保监局将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探索建立符合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业保险业实际的相对独立的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制度,贴近市场提供监管服务,有效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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