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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为民”初心 彰显民政情怀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2019年,青岛市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为民”初心,着力改善民生、真诚服务群众,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多项民政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代表山东省迎接民政部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与城阳区合作打造“民政事业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全省率先成立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是扶危助困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力“强基础”。市办实事圆满完成,投入570万元完成238家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工程建设,投入160万元完成15135名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需求等级入户评估工作。全力“兜底线”。发放低保金5.3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4万户、9.3万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05万元,救助困难居民10117户;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亿元,惠及11.5万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7230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人员5894户、6038人。全力“惠民生”。投入4381万元,为全市183.5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投入189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1657人次。组织123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投入1248万元,开展扶贫项目83个,惠及3.6万人。

二是“四社联动”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化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社会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岛市村务公开目录》,构建起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新建、改扩建服务设施86.3万平米,压减社区承担事项50%,提升社区服务实效。充实基层为民服务力量。出台《青岛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青岛市关于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规范激励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发展,培育起社工机构166家、持证社工4926人;制定《青岛市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填补了国内农村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的空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力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深化志愿服务工作,培育起社会组织9046家、志愿服务团队1.2万余支、志愿者150万人,形成“青岛慈善义工服务队”、“青岛红十字会水上救援队”等服务品牌。

三是“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开展社会救助流程再造。实现与17个部门34项数据联网核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取消民主评议环节,探索推广“困难群众身边的蓝马甲”、“一户一策”救助机制、第三方评估等经验做法,低保审批时限压缩40%,实现社会救助“一证办理”“最多跑一次”。简化社会组织审批程序。将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实现全程网办;下放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3项,取消社会团体换届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公益性社会组织税前扣除资格管理程序,由民政部门“代跑腿”,实现“一次办好”,今年新增社会组织1051家,增长13.1%。提升便民利民实效。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免除基本殡葬费9000余万元;婚姻登记服务实现中午不休息,周末也能办;取消养老机构成立许可,探索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

四是改革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鼓励引导社会智库发展。提出建设社会智库22项举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目前正在组织首批社会组织智库认定。持续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完成胶州市撤镇设办、黄岛区藏马镇更名。探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引入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组织,打造社区康复照护服务、社区多样化助餐服务等示范片区19处,不断提升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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